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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我单位根据《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漆树垭村阴石沟,占地面积67337m,总投资约4450万元。主要建设2条年产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万立方破碎加工生产线座混凝土搅拌楼、厂房、仓库、办公楼、沉淀池、截排水沟、给排水、供电、环保设施等工程。
本项目环评时间为2012年6月,开工建设时间为2012年11月,项目调试时间为2013年3月。建始县环保局于2012年10月10日下发了《关于“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建环发【2012】135号),我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该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规定的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368001X。
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座混凝土搅拌楼、厂房、仓库、办公楼,配套建设1条破碎加工生产线、截排水沟、给排水、供电、环保设施等工程。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主体工程基本一致。项目原设沉淀池因所处位置地势较低,在暴雨期间,冲沟内的水容易溢出,致使沉淀池中的悬浮物冲出,对下游造成污染,为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故将原沉淀池填埋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罐车拉至建始县业州镇白蜡树村6组(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混凝土制品项目处)沉淀处理后回用。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混凝土制品项目已于2018年3月26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粉尘主要产生环节为物料输送、储存及物料混合搅拌过程、废料破碎工艺流程、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砂石料堆场扬尘、砂的装卸起尘环节等。
项目混凝土生产线、破碎加工生产线、物料运输储存、物料搅拌过程、产品堆放处均为于封闭厂棚内,破碎加工生产线设有除尘器,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处理后利用14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的物料搅拌处有配套的除尘器,筒仓装有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且搅拌楼及原料堆场已进行全封闭;项目区域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大幅度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运营期装载机、出入项目区车辆运行过程中将排放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和烃类,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少,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种类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搅拌区冲洗用水和生活垃圾污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采用罐车拉至本单位另一混凝土制品项目区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作该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项目区设有截排水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流至季节性冲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大多数来源于生产机械如水泵、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次为出入项目区车辆产生的噪声。
项目已对破碎生产线、搅拌楼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均放置于封闭式结构内;项目所在地四面环山,项目区250m范围内无住户分布,项目夜间不生产,对住户影响较小;项目区已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并采取对应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防护。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加工后的废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内的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无组织监控点和有组织监控点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只需对环保设施和进出车辆加强管理,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种类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搅拌区冲洗用水和生活垃圾污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罐车统一收集后拉走处理;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和搅拌区冲洗废水经厂区内截排水沟汇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项目区设有雨水截排水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流至季节性冲沟。
我单位已在项目区周围及厂区内设置截排水沟,雨水经站外截排水沟汇集后流入季节性冲沟,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和搅拌区冲洗废水经厂区内截排水沟汇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罐车统一收集后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对环境影响小。
目运营期噪声大多数来源于生产机械如水泵、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次为出入项目区车辆产生的噪声。
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项目东南侧、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超过《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厂界噪声超标问题大多为生产设备噪声较高,仅采取封闭式厂房不足以满足噪声达标排放的需求,但由于项目四面环山,周边25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居民影响小。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加工后的废料一起外售;我单位已在项目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我单位的骨料、商砼一体化项目(商砼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环保验收。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电话:+86 15292299506